索 引 号 002489567/2024-00351 发布机构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杭交发〔2024〕58号 有 效 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AC17-2024-0005 成文日期 2024-08-25

关于《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发布优化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若干措施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4-08-2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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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回应公众迫切需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持交通有序运行,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出台《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发布优化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若干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对《通告》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今年是我市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措施的第十年。调控政策在特定历史时期有效缓解了我市交通拥堵、提高了市民出行效率。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2021年推出“区域号牌”政策,2023年推出“久摇不中”“多孩家庭”“人才专项”等直接配置的指标。上述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小客车个人指标竞价连续保留价(1万元)成交,摇号中签率从最低0.55%升至目前0.96%,总体取得较好效果。

统筹考虑进一步“满足公众迫切需要、持续提振汽车消费、保持城市交通有序”等目标,在继续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前提下,针对突出矛盾和群众迫切需要,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杭政办〔2017〕1号)(以下简称《调控规定》)中明确:“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建设、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承载能力、道路交通状况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02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限购地区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制定了五项优化措施:一是取消区域指标申请限制;二是取消车辆更新资格限制;三是增设“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四是放宽“久摇不中”类指标申请条件;五是取消指标竞价保留价。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拓展了我市个人和单位取得小客车指标的途径。

四、适用对象

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获取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

五、关键词解释

“直系血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直系血亲包括自然直系血亲和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自然直系血亲是指个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是指个人之间虽然没有垂直的血缘关系,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享有与自然直系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血缘关系,如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等。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与自然直系血亲均可按照《通告》规定申请“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通告》取消了区域指标申请资格限制,即:个人无论是否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是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否在本市有登记的小客车,均可申请区域指标;单位申请区域指标不再受纳税额、投资额的资格条件限制。取消了区域指标申请数量限制,即:取消了“个人可申领1个‘区域指标’,单位一个年度内仅可申领1个‘区域指标’”的数量限制。《通告》实施后,个人和单位可以申领多个区域指标。

(二)《通告》取消了个人名下只有一辆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小客车无法产生更新指标的限制,即: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的“浙A号牌”小客车,在完成转让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后,无需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可以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小客车,在完成注销登记后,也可以产生更新指标。

(三)《通告》取消了夫妻之间变更时受让方必须名下无车的限制。

(四)《通告》进一步优化了个人“久摇不中”类指标申请条件,将参加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累计达到72次及以上修改为累计达到48次及以上。在满足该条件的同时,符合本市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可以直接申请“久摇不中”类其他指标。

(五)按原有政策,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留价为1万元,每次报价以100元为最小加价单位。《通告》实施后,竞价指标不再设置1万元保留价,其他竞价规则不变。按竞价规则,竞买人的报价应为100元的正整数倍。

七、注意事项

(一)“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不适用于配偶关系。夫妻之间属于配偶关系,不存在血亲关系。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另一方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在公安交管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二)“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不适用于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属于旁系血亲,不属于直系血亲,故不能适用《通告》关于“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的规定。

(三)“直系血亲”类指标的申请。个人需将名下“浙A号牌”小客车转让登记至直系血亲名下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直接申领该类指标。即“直系血亲”类指标需由现车主通过在线或调控服务窗口发起申请,并提供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市调控办会为受让方配置一个指标。

(四)“直系血亲”类指标有效期。“直系血亲”类指标属于小客车其他指标,有效期6个月。

(五)达到申请“久摇不中”类指标条件后能否参加摇号或竞价。根据《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关于发布惠民生优化小客车其他指标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告》规定,具备此类指标申领条件的个人不再参加小客车指标摇号与竞价。该类指标使用后,指标所有人摇号次数归零。

(六)除《通告》涉及的优化措施外,我市小客车调控政策仍按照现行有效的规定执行。

(七)《通告》中的各类指标均可通过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或线下调控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操作步骤可在“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务服务”板块查看。

(八)《通告》明确的五项措施自2024年8月28日起实施。

八、政策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杭州市公安局

解 读 人:金岳

咨询方式:0571-8546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