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24-0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6-05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德1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4-06-0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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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杨满花代表:

您在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四好农村路”入库范围的建议》(建德1号)收悉。经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建德市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经过近几年高品质“四好农村路”建设,建德市农村公路里程数大幅度增加,截至2023年底,建德市公路总里程达2159.579公里,其中农村公路里程1862.927公里,占比达86.26%,含县道454.153公里,乡道197.009公里,村道1211.765公里。同时全市16个乡镇街道均已通达三级公路。

二、前期建德市农村公路推进情况

2018年杭州市启动建设高品质“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提高建设标准,加大补助力度,推动农村公路由“通”向“畅”转变,并于2023年开始“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布局,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在此期间(2018-2023年),建德市完成了新改建农村公路791公里、路面维修484公里、危桥改造90座,总投资16亿元。其中,下岱线还获评杭州市十大最美农村路。2024年建德市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20.9公里、养护工程25.1公里,病危桥改造6座,总投资约1.5亿元。

自“四好农村路”建设以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也十分支持李家镇农村公路建设,2018至2023年期间,李家镇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30.6公里,路面维修17.4公里,病危桥改造3座,累计投资5121万元,交通通行条件得到较大的提升。2024年李家镇计划实施新改建项目4条5.7公里,路面维修3条4.9公里,病危桥改造1座,总投资1120万元。

三、关于进一步扩大"四好农村路”入库范围的建议答复

(一)关于调整入库范围。针对您提出的“扩大‘四好农村路’入库范围”的意见,符合入库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的公路,即可入库。一是入库标准说明。根据《浙江省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编制指导意见》规定,乡道应满足以下条件:(1)除连接线外,乡道长度原则上不小于 3.5 公里(海岛县可适当降低);(2)原则上不低于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山区、海岛县可适当降低)。村道应满足以下条件:(1)原则上长度大于 0.5 公里(海岛县可适当降低);(2)不低于四级公路标准。新增线路要列入公路数据库,除了需符合路网布局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入库标准:(1)桥梁、隧道、安全设施满足相关规定;(2)按基本建设程序立项审批且完成交工验收,已明确产权归属和管养主体。二是开展摸排工作。建德市交通运输部门正在对建德市域范围内的村级道路进行全面摸排,结合路面技术状况水平,合理编制年度养护任务清单,科学提升路况水平。目前龙桥村C751上桐桥-麒麟山的1.1公里乡道养护任务已纳入2024年度路面维修计划,预计6月进行招投标工作。三是做好路网规划。目前市县两级正在编制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将极大程度上改变当前农村公路基数大而组织乱的现状,进一步明确各路段功能定位、建设要求、管养层级和责任,更好地实现衔接国省干线、服务农村共同富裕建设的功能。

(二)关于支持补助力度。针对您提出的“将符合条件的道路纳入大中修项目建设中,按照现有道路宽度进行维修养护”的意见,我们高度重视。自2022年开始,全市有序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并启动“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多渠道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支持力度。一是市级层面,杭州市级对农村公路新改建(包括联网公路建设、低等级公路提升改造、综合整治提升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括路面养护大中修、桥隧维修改造、安防工程提质、灾毁应急养护等)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县级层面,建德市也对农村公路提升改造、通自然村公路、断头路建设、路面养护大中修、危桥隧道维修改造等给予适当补助。

(三)关于机制建立。针对您提出的“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公路的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我们非常赞同,且正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出台政策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养,我们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杭州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2023-2027)实施方案》以及《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并指导建德市出台《建德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2023-2027)实施方案》、《建德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旨在进一步明确管养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二是推进《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落地生效。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进一步细化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农村公路管理职责,同时,规定乡(镇)政府应当明确承担本辖区内乡道、村道管理工作机构,落实相应的乡道、村道专管员,以解决目前乡道、村道管理机构缺失、管理人员不足的实际问题。当前我们也在积极开展宣贯工作,为《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贯彻实施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最后,对您所提的意见建议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诚挚的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杭州交通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姜宏伟;  联系方式:85112583。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