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67/2024-001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14 | |
发布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 | 政策解读: |
2024年杭州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赋能“后亚运”治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现代化治理能力,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思想引领,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年内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要求,推进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持续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三)优化法治政府评价机制。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迎检工作,优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评价方案和指标,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强化市县执法协同。
二、落实依法决策,有效树立政府法治形象
(四)开展行业重点领域立法研究。推进《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杭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修订研究。探索开展《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办法》立法研究工作,为新业态发展保驾护航,以“良法”促“善治”。
(五)强化法制审核。修订《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合同管理办法》,编制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落实交通运输合法性审查目录要求,做好政策措施(含招标文件)增量审查、存量清理工作。
三、深化体制改革,激发法治建设内生动力
(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构建“执法中队派驻镇街+联络员+村镇协管员”联勤联动执法模式。重点加大对改革试点地区的支持指导力度,余杭(西站)、桐庐、富阳改革试点地区先行先试,为打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杭州样板提供有益经验。
(七)畅通执法运行机制。制定区县执法指导工作方案和年度执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畅通高效的市县交通执法沟通协调机制和全域一体化指挥体系。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执法问题法院-复议联席会商机制,及时破解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增强执法风险主动防控能力。
(八)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按照“全市统筹、属地负责、点线结合、内外协同、路警联合、高地联动、数字治理”的工作原则,着力构建我市绕城区域治超工作架构,重点开展绕城区域超限治理工作,严格大件运输管理,进一步优化绕城辖区道路的交通运输环境。加强“两客一危”“四类重点船舶”以及公交轨道等重点高风险行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组客和“三超一疲劳”违规动火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西湖景区、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治理为抓手,持续开展巡游车、网约车综合治理工作,打造杭州出租车优质出行全国样板。
(九)优化执法监督体系。依托省厅执法绩效评估,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问题通报,努力实现执法问题实时发现、实时通报、实时整改的闭环机制。及时完成监管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的梳理调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等工作,优化“执法一体化”场景,落实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提高执法监督效能。
四、实施三年计划,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严格规范执法。修订实施杭州特有事项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细化执法规范指引,推动“经验执法”向“教科书式”执法转变。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研究编制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并全国推广。落实全省执法记录仪全量监管要求,做到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统一汇聚、分级管理、远程调取、执法监督等全覆盖动态管理,实现行政执法现场全过程监管。
(十一)强化执法队伍练兵。开展杭州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杭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积极建设杭州交通数字执法省级实训基地,打造杭州交通执法培训课程精品库。建立动态综合执法人才名单库,积极培养“一专多能”高素质、专业化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法制和执法骨干轮训和执法证申领人员资格等培训活动,优化专职法审员队伍,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科学取证、类案攻坚的能力水平。积极备战全省第五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比武,开展说理式执法竞赛比武。
(十二)推动完善数字执法。探索完善交通运输“现场+远程”的执法办案模式,推广实施“一键办、掌上办、自助办、异地办、联动办、智能评”等应用。推进行政处罚“自助办”在长三角和省内跨市执法协同上的深度应用。研发深化西湖景区交通运输数字治理场景、锚泊区引导和水上智能导航、执法记录仪视频智能识别场景等多个数字执法实验室项目,持续推进“治桐在线”“危化品全周期管理一件事”等多场景建设,形成更具特色的杭州交通数字执法新模式。
(十三)着力打造“枫桥站所”。制定“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创建工作方案,打造善用枫桥式工作理念和方法,规范高效、勤政廉洁、人民满意的“枫桥式”基层站所。精准把握星级站所评定、执法绩效评估标准,聚焦执法热度、案件质量、执法效率、执法效益等内容,倡导说理式执法、公益轻罚,丰富“移动办案窗口”,建设执法人员流动示范教室,把严格执法和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
五、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十四)筹备“交通强国 信用交通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部省、市信用工作相关部署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化“信用交通”建设,争取列入信用领域交通强国建设专项试点城市。
(十五)持续完善信用监管。用好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抓好数据归集、动态评价、信用修复和双公示等工作。高质量完成《杭州市道路运输信用评价结果分析课题》研究,出台《杭州市驾培机构服务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研究船舶综合质量评定与分级分类监管的融合,探索客运包车牌备案等高频事项信用等级分类审批等分级分类监管模式,推进信用评价结果深入应用。
(十六)突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推进“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优化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理流程,切实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积极打造道路运输“信用+金融服务”、普通货运企业开业信用承诺办等具有推广价值的惠企场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六、夯实法治基础,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十七)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和矛盾化解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不发生复议纠错和诉讼败诉。推进“鲁金华调解工作室”等矛调品牌扩面提效,推广应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十八)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效,培训公职律师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业重点难点法律问题研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十九)推进行业普法工作。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以案释法和交通“普法进八区”“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依托行业协会、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开展宪法宣传日、法律服务日、信用交通宣传月等活动。培育“法润交通 普法先锋”普法品牌,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及交通法治信用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