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567/2022-00470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 | 有 效 性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46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杭州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工程(含轨道)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含市地铁集团人员)。
二、申报平台
2022年度我市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过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申报。
三、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交〔2019〕161号)、《浙江省轨道交通(铁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试行)》(浙交〔2022〕59号)及《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4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各区、县(市)受理点或市直主管部门受理点。各受理点接收申报材料后,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及时通过系统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
五、公示制度
评委会办公室在组织专家评审前将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核情况和相关信息在“省平台”进行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进入下一轮的专家评审,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一律不予评审。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同步在“省平台”进行公示。
六、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中级评审费每人180元。申报人可根据系统平台提示进行缴费,缴费完毕后“省平台”生成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原则。职称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二)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全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信息公示、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聘任等职称评聘程序,并准确填写《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4。
(三)助力共同富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将加大在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山区4县、市(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量化赋分权重,在同等条件下给与适当倾斜。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在“个人述职”中对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山区4县、市(区)的工作经历进行简要说明。
(四)申报纪律。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次年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3.存在论文造假、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五)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发文公布,个人在“省平台”点击“电子证书下载”图标,下载本人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电子证书。评审材料将按报送程序统一退回到各区、县(市)受理点或市直单位。
(六)各区、县(市)受理点、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受理点地址,详见附件5。
附件:1.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
2.申报评审流程和材料要求
3.时间安排
4.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各区、县(市)受理点、评委会办公室咨询电话和纸质材料受理地址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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