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将杭州市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示。
道路运输电子技术监控点位.xlsx
港航电子技术监控点位.xlsx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