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567/2021-00574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 | 有 效 性 | 废止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各城区处,各驾培机构:
《杭州市驾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已通过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着手制定工作方案,对辖区驾培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行详细排查摸底,广泛宣传动员,提高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工作的认识,积极主动做好安全各项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杭州市驾培行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机动车驾培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监管,突出监管重点,提高监管效率,全面落实驾培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结合我市驾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 组织领导与分工职责
(一)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安全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法制安全处、驾培处、机动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各城区处安全分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法制安全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负责安全标准与实施办法的制定,负责对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各城区处开展驾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三)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各城区处是驾培机构安全分级监管具体实施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与工作台账,制定本辖区开展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实施方案,推进驾培机构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照《驾培机构安全生产达标评估标准》(附件1)对驾培机构进行级别划分,实施分级管理。
(四)驾培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主体,要通过加强企业每个岗位和环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的含义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以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开业条件为依据,制定驾培企业的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安全制度、监督检查、人员设备管理、安全台账、安全保障等安全生产管理的最低标准,并以此标准来评定企业的真实安全状况。
分级监管是将全市驾培机构按照其安全管理的水平能力进行分级,对照安全生产标准分为A、B、C三个等级。并根据安全等级情况进行差别管理。
三、级别的划分
(一)安全等级的划分根据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加分与否决项三个方面评分确定。其中,A级为没有较大安全隐患,且安全管理较好,安全事故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驾培机构;B级为没有较大安全事故隐患,但安全管理现状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缺陷,存在一定的事故发生概率的驾培机构;C级为事故隐患严重,安全管理差,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较大,需重点监管的驾培机构。
杭州市驾培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附件1)总分为1000分,总得分在900分(含)以上为A级,总得分在700分(含)以上为B级,得分在700分以下均为C级。
(二)直接进入C级的驾培机构:
1、当年内发生有责亡人安全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
2、管理部门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认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管理不规范,且拒不改正的;
3、按照分级管理评级标准,“安全基础管理”得分低于200分或“安全动态管理”得分低于300分的驾培机构;
4、评级标准中所设定的否决项有一项不合格的驾培机构。
四、分级监管措施
(一)安全等级与稽查联动。
各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驾培机构安全分级情况,通过开展区别检查,即依据企业安全分级情况决定检查频次力度,对A级企业检查频次相对低,C级企业检查频次相对要高。对存在问题多、执法难度较大的驾培机构,应用“两联一合”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以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等级与稽查联动以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二)安全等级与行业管理联动。
1、对于安全C级驾培机构,整改期间,行业管理部门视情予以暂缓新增教练车辆和教练员。
2、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与交警部门联动机制,定期通报驾培机构安全等级评定情况。
(三)安全等级与考核评比联动。
1、实行驾培机构的安全等级与年度信用考核等级评定联动机制,安全A级驾培机构可以在年度信用考核等级评定中加20分, C级驾培机构在年度信用考核等级评定中扣20分,安全等级有升降的以年度信用考核时所处等级为准。
2、C级驾培机构不具有各类先进评比资格。
(四)实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
各驾培机构应当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报告。A级驾培机构半年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报告;B级驾培机构一季度报送一次;C级驾培机构需每月随同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一同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应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情况,提炼好的工作方法,分析不足或者不安全因素,从驾培机构自我管理的制度和经营模式等环节查找安全管理的漏洞,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制定改进工作的方案计划。
(五)实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
辖区管理部门约谈C级驾培机构的负责人,指出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责令其强化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不安全因素,并提交整改结果报告。
(六)实行安全等级公开制。
按照有关规定对全市驾校安全等级进行公开,通过加大舆论宣传强化监督,促使企业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五、安全等级评定
驾培机构安全等级每年年末评定一次,由“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定。驾培机构安全等级评定分为五个阶段,即自评、初评、复评、公示和公布。具体如下:
(一)自评
驾培机构自行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照分级划分标准,逐项进行检查和评分,拟定本单位安全级别,报辖区管理部门审查,考评申请应附送以下材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达标标准自评情况及说明。
(二)初评
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各城区处在企业上报的自评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到现场对照核查,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给出初评意见(附件2杭州市驾培机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表)报市局。
(三)复评
局法制安全处、驾培处、机动大队组成复评组,对相关驾培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查。
(四)公示
根据复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驾培机构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辖区管理部门或复评组反映,管理部门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给出处理意见。
(五)公布
公示期后发文公布定级结果。
六、安全等级的升降
驾培机构安全等级的升降由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提交报告,“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安全等级的升级在半年度安全考核之后调整,安全等级的降级根据驾培机构安全管理水平随时调整。
(一)安全等级的升级:驾培机构通过加强自身管理,内部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要求提升安全等级的,要在半年度安全考核工作开展7日前向所在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核查,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下半年可予以提升安全等级。
(二)安全等级的降级:驾培机构安全管理水平下降、存在较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的,由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予以降级。A、B级驾培机构发生1起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级别下降一级;发生有责亡人安全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直接降为C级。
七、日常管理
驾培机构安全等级评定后,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中的分级监管措施对辖区驾培机构实施分级管理。辖区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驾培机构基本信息档案,内容包括驾培机构的基本信息、日常检查有关情况、分级及升降级信息。对新成立或迁入的驾培机构,应及时纳入分级监管范围,次年进行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本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杭州市驾培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
附件2、杭州市驾培机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表
(附件1)杭州市驾培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分标准
评估 要素 | 标准分 | 评 估 标 准 内 容 | 检查方式与评分办法 | 企 业 自 评 得 分 | 评估组评 估 得 分 | 评估人 签 字 | 备注 | |||
一、安全基础管理400分 | ||||||||||
安全组织机构100 | 25 |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的扣25分。(查台账) | |||||||
25 | 2、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 |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扣25分。(查台账) | ||||||||
25 | 3、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场地安全员; | 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人员和场地安全员的扣25分,缺少相应资质的每人扣10分。(查台账) | ||||||||
25 | 4、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 未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的扣25分(查台账) | ||||||||
安全管理制度及责任制100 | 50 |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教学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车辆管理制度、 5)教练员管理制度、 6)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7)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9)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制度、 10)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 制度中缺少的每缺一项扣10分,制度没有公示的每项扣5分。(查台账、查现场) | |||||||
评估 要素 | 标准分 | 评 估 标 准 内 容 | 检查方式与评分办法 | 企 业 自 评 得 分 | 评估组评 估 得 分 | 评估人 签 字 | 备注 | |||
50 |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 | 少一人扣10分,责任书内容不完善扣20分。 (查台账) | ||||||||
安全台账200 | 200 | 驾培机构应当在局统一印制《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安全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参照《杭州市机动车服务管理局安全台账规范》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台账,要求内容充实、全面。 | 缺少一项台账扣20分,内容不完善的每个台账扣10分。(查台账) | |||||||
二、安全动态管理600分 | ||||||||||
工作部署50 | 10 | 年度安全工作有计划总结; | 计划总结缺少或不齐酌情扣分。(查台账) | |||||||
20 | 每个季度召开安全例会,研究部署安全工作,临时性工作要有会议布置; | 少一次扣10分。(查台账) | ||||||||
10 | 落实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不落实的酌情扣分。(查台账) | ||||||||
10 | 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召开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 不参加的酌情扣分。(查台账) | ||||||||
宣传教育100 | 10 | 1、积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 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查台账) | |||||||
10 | 2、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 未组织开展的扣10分。(查台账、查现场) | ||||||||
50 | 3、教练员安全学习每月一次; | 少一次扣10分。(查台账) | ||||||||
30 |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 未组织开展的扣30分,开展不得力视情扣分(查台账、看现场) | ||||||||
场地管理 | 10 | 1、场地安全员应当在位履职; | 发现不在位扣10分。(查台账、查现场) | |||||||
10 | 2、场地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照片上墙; | 未持证、照片未上墙扣10分。(查现场) | ||||||||
评估 要素 | 标准分 | 评 估 标 准 内 容 | 检查方式与评分办法 | 企 业 自 评 得 分 | 评估组评 估 得 分 | 评估人 签 字 | 备注 | |||
100 | 10 | 3、场地安全员应当每日对进出教练场地的车辆进行登记; | 未登记扣10分。(查台账) | |||||||
10 | 4、非本校教练车以及其他无关车辆不得随意进出场地训练; | 发现无关车辆每次扣10分。(查台账、查现场) | ||||||||
10 | 5、场地安全员每日对教练员的教学情况进行巡查,并对巡查情况进行登记; | 未每日巡查登记扣10分。(查台账、查现场) | ||||||||
10 | 6、场地安全员定期检查正常的教学和防护设施,如有需要修理或者添置的设施要及时向学校提出,确保训练安全; | 未定期检查的扣10分。(查台账、查现场) | ||||||||
10 | 7、维护正常的训练秩序,对训练场地教练车辆的容积率进行控制,对等待教学的学员要进行安全管理; | 车辆过于拥挤、学员管理不善扣10分。(查现场) | ||||||||
10 | 8、场地安全员对训练场地中教练员在场地教学时打牌、教练员与学员之间的冲突等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劝阻并上报学校; | 场地教学时打牌、教学冲突等不安全行没有被及时制止的每起扣20分,出现教练员酒后教练的扣50分。(查现场) | ||||||||
20 | 9、场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有专人负责管理,培训时要保持开启状态。 | 未安装系统的扣20分,系统未能正常使用的扣10分。(查现场) | ||||||||
车辆管理50 | 20 | 1、教练车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相关要求; | 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每车扣10分。(查台账、查现场) | |||||||
30 | (二)按照要求对教练车进行二级维护和车辆检测。 | 未按要求进行二级维护和车辆检测的每车扣10分。(查台账、查现场) | ||||||||
评估 要素 | 标准分 | 评 估 标 准 内 容 | 检查方式与评分办法 | 企 业 自 评 得 分 | 评估组评 估 得 分 | 评估人 签 字 | 备注 | |||
遵纪守法100 | 40 | 1、驾培机构应当按照教学大纲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 | 驾校违法违规每处罚一起扣20分,3个月内仍未履行的扣40分(查处罚记录) | |||||||
60 | 2、教练员应当按照教学大纲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教。 | 教练员违法违规每处罚一起扣10分,3个月内仍未履行的扣20分。(查处罚记录) | ||||||||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60 | 30 | 1、驾培机构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应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负责人或安全分管领导必须参加; | 未开展的扣20分,少一次扣10分,负责人或安全分管领导未参加的每次扣5分。(查台账) | |||||||
10 | 2、应当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 未建立的扣10分,不完善的扣5分。(查台账) | ||||||||
10 | 3、每月报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表); | 未报的扣10分,漏报每次扣5分。(查台账) | ||||||||
10 | 4、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 未整改扣10分,整改不到位扣5分。(查台账) | ||||||||
专项活动30 | 10 | 1、按照要求切实开展各类专项活动; | 未按要求开展的视情扣分。(查台账) | |||||||
20 | 2、配合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活动。 | 不配合管理部门的视情扣分。(查台账) | ||||||||
经费保障30 | 30 | 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安全设施和装备投入、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津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应急演练等。 | 无经费投入扣30分,投入不足视情扣分。(查台账) | |||||||
安全演练30 | 30 | 驾培机构每年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或者参加一次以上安全演练。 | 未开展或者参加安全演练的扣30分。(查台账) | |||||||
评估 要素 | 标准分 | 评 估 标 准 内 容 | 检查方式与评分办法 | 企 业 自 评 得 分 | 评估组评 估 得 分 | 评估人 签 字 | 备注 | |||
投诉处理50 | 50 | 企业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正确处理学员投诉相关事宜。 | 未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的扣20分,未设立投诉电话扣10分,出现有责二次投诉每次扣10分。(查台账) | |||||||
三、否决与加分项 | ||||||||||
否决项 | 1、发生重伤2人或死亡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含本数)。 | 如有发生,评定C。 | ||||||||
2、发生事故或者不安全不稳定事件被媒体曝光,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 如有发生,评定C级。 | |||||||||
加分项 | 在安全生产管理的某一方面有较大创新和突破,成效显著。 | 有一项加10分,最高不超过30分。 | ||||||||
安全生产管理上好的做法和经验,被局及以上政府部门推广或通报表扬的。 | 有一项加20分,最高不超过60分。 | |||||||||
说明:
一、直接进入C级的驾培机构: 1.最近一年内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涉险事故或者社会影响较大事故的;2.根据日常检查情况被管理部门认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管理不规范,且拒不改正的;3.最近一年内,按照分级管理评级标准,“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得分低于150分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得分低于150分的驾培机构;4、评级标准中所设定的否决项有一项不合格的驾培机构。
二、等级划分:1.A级企业的分值为900分以上(含900分);2.B级企业的分值为700至900分(含700分);3.C级企业分值为700以下。
三、评分要求:各项工作企业日常确实在做(辖区管理部门认定),但台账不完善,以扣台账分为主;如此项工作没有开展,应该在台账和工作项均予以扣分。
附件2 杭州市驾培机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表
单位名称: | 辖区管理部门初评意见: (说明安全等级)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地址: |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车辆数: | 从业人数: | ||||||
评 定 结 果 | |||||||
评定指标 | 应得分 | 自评分 | 辖区管理部门评定分 | 评定人签名 | |||
安全生产 基础管理 | |||||||
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分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单位章)
年 月 日
| |||||||
安全动态管理
| |||||||
加分项
| |||||||
合 计
| |||||||
□ 存在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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