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9567/2021-00563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文 号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各区、县(市)运管处,局属有关部门,有关客运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道路客运结构调整,有效提升客运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助力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市局制定了《杭州市2018年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年7月4日
杭州市2018年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道路客运结构调整,有效提升客运资源利用效率,更好地助力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运〔2017〕31号)和《杭州市道路客运转型升级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杭运〔2018〕56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市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工作总体部署,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这一主题,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推出班线过剩运力转化、县际(县内)包车经营范围扩展两项改革举措,主动调整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不断优化客运资源利用效率,使我市包车运能与市场需求相适应、运力结构更趋合理、运输效益逐步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有效增强,为持续发挥道路客运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衔接性和多样性作用夯实工作基础。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寿益民任组长,副局长沈利民任副组长,局客运处、法规处、安全处、办证中心,各区管理处和各区、县(市)运管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客运处,客运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客运处:负责做好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筹划、组织、协调,主要包括工作方案的制定、企业申请条件的审查和申请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法规处:负责做好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涉及的法律法规支撑保障工作。
安全处:负责做好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涉及的安全相关工作。
办证中心:负责做好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
各区管理处:负责做好辖区客运企业调查摸底、意见征询和维稳工作。
各区、县(市)运管处:负责做好辖区客运企业调查摸底、意见征询和维稳工作;配合做好属地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实施范围
在杭州全市范围内实施,包括主城区和7个县、市(区)所有符合以下条件的道路客运企业:
1.具备从事市际包车客运经营资质;
2.近三年信用考核等级在AA级(含)以上;
3.上一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4.未列入省级和市级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
四、主要内容
(一)剩余班车运力调整为市际包车
1.转换条件
(1)是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剩余运力;
(2)是有效运力,即:在权证有效期内、原车报停待恢复、技术状况为一级;
(3)不是三年内新增运力或一年内更新更换运力;
(4)不是在首个经营期限内的运力。
2.转换原则
(1)总量控制。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原则上每年转换的数量要与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的需求相适应;
(2)分类实施。对于存量和增量,分别按照“统一组织、集中审核、一次性办理”和“及时受理、特定优先,总量控制、用完为止”原则,由企业提出申请、经运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新增市际包车经营权办理许可;
(3)特定优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核、办理超长班线(行驶里程达800公里以上)车辆、56座以上超大型客车、双层客车、卧铺车转换申请;
(4)立足长效。建立剩余班车运力转换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对于省际、市际班车剩余运力调整市际包车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今后每年根据企业申请办理。
从班线剩余运力转换而来的市际包车,其转为省际包车按省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浙运〔2017〕31号)文件规定执行。
3.转换要求
(1)符合转换条件申请将剩余班车运力调整为市际包车的,由市运管局审核并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2)转为市际包车的,相应线路经营权予以注销,且今后不得新增该班线运力;
(3)剩余班车运力为双层客车、卧铺车的,要求原车淘汰,更换符合规定的车辆办理市际包车经营许可;56座以上超大型客车,尽量更换为50座以下的车型;其他剩余班车运力,必须是原车转换。
(二)县际(县内)客运包车变更为市际客运包车
1.申请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具备市际以上包车经营资质;
(2)县际(县内)包车经营权在有效期内;
(3)2017年9月4日以前取得县际(县内)包车经营权。
2.变更指标分配原则
按照企业现有县际(县内)包车指标数的不同划分为6个等级、指标数值越大变更比例越小但起点不低于前一等级最大值,不足整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具体变更指标数量情况如下表:
杭州主城区情况
序号 | 县际(县内)指标数 | 变更比例 | 变更数量 | 企业分布数 |
1 | 5辆(含)以下 | 100% | 1-5辆 | 8家 |
2 | 6-10辆(含) | 60% | 5-6辆 | 5家 |
3 | 11-20辆(含) | 50% | 6-10辆 | 5家 |
4 | 21-50辆(含) | 40% | 10-20辆 | 5家 |
5 | 51-100辆(含) | 30% | 20-30辆 | 2家 |
6 | 100辆(含)以上 | 20% | 30辆以上 | 2家 |
七个区、县(市)情况
序号 | 县际(县内)指标数 | 变更比例 | 变更数量 | 企业分布数 |
1 | 5辆(含)以下 | 100% | 1-5辆 | 7 |
2 | 6-10辆(含) | 60% | 5-6辆 | 4 |
3 | 11-20辆(含) | 50% | 6-10辆 | 3 |
4 | 21-50辆(含) | 40% | 10-20辆 | 1 |
3.变更要求
(1)指标数量表中确定的数值为相应企业可申请变更车辆数的上限,具体变更数由企业自主申请。
(2)由县际包车变更产生的市际包车,其进一步变更为省际包车,按省运管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6月底前)
按区域、分片组召开行业管理部门和道路客运企业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地意见建议,充分了解企业诉求,在全面摸清行业底数和综合平衡相关利益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杭州市2018年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作计划,形成文件下发。
(二)企业申请阶段(7月中旬前)
客运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申请的条件和要求,按照自主自愿原则,按时向市局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三)审核许可阶段(7月底前)
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申请条件要求,审核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符合现有运力结构优化调整条件的,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客运企业,按照相关行政许可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举措。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对方案的跟踪评估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举措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强化引导动员
各地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上下一盘棋的思路,广泛动员属地客运企业,积极引导参与改革进程。客运企业要有全局观念,充分理解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参与,改善经营效益,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落实信息反馈
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确保方案实施过程公开、透明。要加强沟通交流,畅通利益诉求渠道,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反馈信息,确保改革推进过程中行业的基本稳定。
关于印发杭州市2018年道路客运运力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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