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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567/2021-00520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 号 杭交发〔2021〕96号 有 效 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ZJAC17-2021-0004 成文日期 2021-11-25

《杭州市交通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2021-11-26 17:02
  • 访问次数:288
  •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交通强国”战略精神,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持续推进品质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交通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杭州市交通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我局修定了《杭州市交通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办法》修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2013923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交通建设工程)评选办法(试行)》(杭建工〔2013162号),在杭州交通建设领域开展“交通西湖杯”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原《办法》实施至今,为杭州交通工程评选出一大批优质工程,部分工程参加“钱江杯”评选并获奖,为全面提升交通工程质量水平起到非常重要作用,影响力越来越大。但随着国家、省、市对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明确“交通强国”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交通部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2004)也修订发布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原《办法》制定时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规、文件及技术标准都有调整,有必要对进行修订。

201812月,杭州市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意见中明确:“大力支持实施“优质优价”实施工程,持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鲁班奖、“钱江杯”奖和各级政府质量奖等工程类质量创优评选”。

20195月,杭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杭强市〔20192号),在责任分工表中明确“大力实施“优质优价”实施工程,持续开展工程创优活动,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鲁班奖、“钱江杯”奖和各级政府质量奖等工程类质量创优评选……新增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70个以上、“西湖杯”400个以上。”该事项责任单位为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该文件要求,我局单独对《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交通建设工程)评选办法(试行)》(杭建工〔2013162号)进行修订并发文。

二、《办法》主要依据

(一)《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

(二)《关于印发《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杭强市〔20192号)。

(三)《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优质工程)考核认定办法》(浙建〔20217号)。

三、《办法》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后,《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交通西湖杯评选的重要意义、文件依据、评选范围和实施主体。

该章节本次修订对评选主体及实施单位明确。原《评选办法》中只明确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学会组织评选。本次修订明确了评选主体,交通西湖杯的评选由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工作委托杭州市交通运输学会组织实施。

2、第二章(申报条件)明确了交通西湖杯评选工程规模、申报单位主体、符合条件。

该章节本次修订对评选范围进行调整。原评选办法对工程规模要求比较高,限制了参评单位范围。本次修订对评选范围进行了较大调整,降低工程规模要求,鼓励绝大部分工程参加西湖杯评选,全面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3、第三章(申报评选)明确了参评工程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该章节本次修订对申报材料调整。根据交通建设新要求,参评工程申报材料补充“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工程智慧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

4、第四章(工程评选)明确交通西湖杯评选流程、评选要求和结果确定,分现场检查专家组评价和评审委员会评审两个阶段,对两个阶段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发文公布。

该章节本次修订评审程序及方法进行调整。明确了现场检查组由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且与评审委员会专家不得重复,进一步规范了评定分离程序。

原评选办法中是由工作组开展符合性审查,提交审查意见后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确定评选结果。该方法有利的是操作简单,不利于对各参评项目进行排名。本次修订放宽了评选范围,参加评选工程项目会更多。为便于评选结果确定,调整评审方法,改为打分制进行评审,使评审结果能够量化,体现出各参评项目之间排名。

5、第五章(评审纪律)明确了评审单位弄虚作假和获奖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处理方式,规定了参与西湖杯检查和评选工作的人员的廉政要求。

四、《办法》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11226日起施行。

五、《办法》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甘军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11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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