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23-04-1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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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杭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城市的关键一年。杭州交通将以党的二十大为引领,贯彻落实省市相关决策部署,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重大项目建设和亚运交通运输保障,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综合执法改革、数字执法、信用交通建设、法治保障等工作,为奋力加快杭州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宣传为重点,持续实施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制度,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行业治理各环节和全过程。

(二)更大力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围绕年度工作任务修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考评指标,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评价工作,创交通法治工作品牌,积极推动《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地实施。 

(三)推进依法科学行政决策。进一步推进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交通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要求,提高目录编制科学性。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二、强化交通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地方交通法规体系

(四)推进地方交通法规立法。贯彻“小切口、特色化、精准化”立法方向,高质量完成正式项目《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推动调研项目《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研究工作。推进《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杭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杭州市港口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

(五)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编制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并组织实施,推进《杭州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管理规定》《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制定《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合同审查的流程管理。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执法力量全域覆盖

(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突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的交通特色和机制创新,契合“大工程、大动脉、大流域、大枢纽”特点,以建立“派驻镇街(管委会)联络员”队伍为着力点,强化联络员纽带作用,创新“综合执法引领、专业执法联动”杭州交通新模式。结合杭州交通实际,加强对区县(市)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机制的指导,建立重大疑难问题研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七)迭代升级数智执法。完善交通“数字执法室”规范建设标准,助力交通运输系统扁平化指挥体系从“业务驱动”向“数据驱动”“创新驱动”转变,构建杭嘉湖“违法信息发现-执法力量调度-现场执法全过程”数字化执法新模式。高质量完成杭州交通数字执法实验室“渣土运输”、“出租车智能监管”等应用场景开发建设,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全市全网格非现场执法能力,打造杭州交通标志性数智执法成果。加强“浙江省法治交通平台”相关模块应用,优化省厅数智执法“便民办”场景建设,进一步深化“一键办”“异地办”“网上办”的基层应用,提升案件办理数字化水平。强化杭州数字交通场景应用。通过完善“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执法管理平台”使用机制,实现路面巡查检查、业务培训、线上考试等模块体系化使用;完成“重点领域责任落实”两类人员预警闭环机制,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优化“执法一体化”场景,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提高执法监管效能。继续用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监管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的梳理调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等工作。推进落实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做好综合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工作。

(八)推进交通综合基层站所建设。结合省厅、市局培育交通运输系统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围绕“2023-2025年完善深化年”工作任务,坚持党建引领,清廉护航,夯实基层站所“四基四化”建设,提升现代化执法装备配备,完善“党建+交通站所”双创星级建设标准,推行基层站所星级长效管理机制,争创省级示范星级站所。

四、推进执法人员能力建设,锻造交通法治铁军队伍

(九)持续深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实施《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开展强基固本行动,加强执法风纪建设,全面清理整治执法队伍中存在各种作风问题,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和长效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全力备战省交通运输系统第四届交通执法比武,以执法人员备赛备战练兵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全面提振真抓实干、勤政务实的精气神,展示杭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

(十)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抓好执法资格、执法服装等管理,持续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执法处罚案卷制作、以案释法微课堂等比武,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改。根据省厅要求制定实施年度执法培训计划,落实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常态化开展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和交流研讨,开展法制和执法骨干轮训等教育培训活动。

(十一)建设专职法审员队伍。配齐配强执法工作力量,探索建立交通执法专职法审员队伍,完善法审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法审员队伍分级审查、个案监督、案件管理、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等工作责任,建立法审员培训学习、考核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专职法审员队伍实体化运行,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法制支撑和保障。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汇聚交通执法合规效能

(十二)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行业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关注执法领域社会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案件倒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巩固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

(十三)执法监督有效实施。推进阳光监管平台深度应用,聚焦行业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对内河营运船舶燃油超标、两客一危、公路治超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亚运护航”专项执法监督,推进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保障。

(十四)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严格贯彻《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规范》等要求,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做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行刑衔接相关配套等制度落地实施;健全抄告、协作制度等执法规范制度,强化执法闭环管理;发布杭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处罚指引,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错题本,以执法记录仪规范使用为切入口,推广应用“教科书式执法”,根据实际需求开展第三方行政执法能力评估和案卷评查评析,组织各区县(市)开展交叉检查,推进各地学习交流。

(十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全面推行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修订出台杭州交通运输“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严格“免罚”实施程序。推广说理式执法,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拓展“余小交”等基层调解工作室内涵,发挥基层争议化解主功能。

六、完善交通领域信用监管,大力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十六)夯实交通信用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理顺“信用交通”在各单位各部门间的传导协调机制,抓好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应用、推广,做好数据归集、信用修复、双公示等工作,完成年度信用考核及结果发布。

(十七)拓展信用交通应用新场景。优化“信用+招投标”、“信用+保险融资”等场景应用,推进公共交通乘客破坏交通秩序行为信息归集和联合应用,探索网约车服务质量等信用交通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项目试点工作,征集行业信用应用典型案例,培树信用监管应用品牌

(十八)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应用。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共享与应用,推动道路运输和港航领域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加强交通运输红黑名单认定工作,推广道路危货、内河船舶等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应用。

七、优化交通法治保障能力,全面保障高质量发展

(十九)不断改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制定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议达到100%。切实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开展复议诉讼案例分析研判、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复议应诉能力。

      (二十)积极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推进选聘优秀法律顾问,做到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公职律师培养,推进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其交通法律尖兵作用。

(二十一)持续推进交通普法品牌建设。持续开展并充分发挥“法治扎根工地”“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用,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意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继续做大做强“鲁金华调解工作室”“小海狮少年海事学校”“法制服务日”等普法服务品牌。

(二十二)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典型案例促知法用法,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件的法理分析及法治宣传教育能力。探索推动交通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创新,在“杭州交通”公众号上开设交通普法专栏,发挥交通法治宣传特色,营造行业浓厚普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