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优化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 发布日期:2023-03-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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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3月20日,市交通运输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并实施《关于惠民生优化小客车其他指标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优化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一是增设四类其他指标。《通告》明确,增设“久摇不中”“人才专项”“多孩家庭”“重点企业”四类小客车其他指标。即参加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累计达到72次及以上,且符合本市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可直接申领 “久摇不中”类指标;被认定为杭州市B至F类人才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和被认定为本市A类人才的个人,直接配置“人才专项”类指标;同一对夫妻至少一方具备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条件的二孩无车家庭,或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仅有1辆或无车的家庭,可直接申领 “多孩家庭”类指标。按杭州市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规定认定的总部企业,可以直接申领不超过“企业当年按调控规定核定的增量指标申请编码数”的“重点企业”类指标;按杭州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也可申领总数不超过5个“重点企业”类指标。二是部分指标直接配置。3月20日当晚,小客车总量调控信息系统同步维护升级,将对已经提出增量指标申请,且符合“久摇不中”“人才专项”类情形的个人直接配置指标,当日晚21时已直接配置80216个指标,其中久摇不中指标70901个,人才专项指标9315个。另,相关申请功能同步上线,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各线下调控窗口申领指标,并同时开放交通运输、卫健、发改、投资等部门咨询电话,向市民提供咨询引导服务。三是惠及民生提效服务。本次系列优化政策的出台,一方面满足长期摇号不中人群、多孩家庭和特定人才的用车需求,另一方面积极响应省、市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总部经济引领发展样板城市,促进人才招引、招商引资和人口均衡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本次政策调整涉及的小客车指标均为“其他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后续将持续促进汽车及相关产业消费。(运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