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

  • 发布日期:2022-05-1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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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力“办一届成功的亚运会”,围绕“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从数智执法引领、长效机制完善、队伍能力提升、执法监督创新、信用监管强化等五个方面发力,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开路先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部、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实施《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工作。

(二)健全地方交通法规体系。针对公路、公交、客运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杭州市公路条例》《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若干规定》《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杭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修订。制定立法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安排,形成书面的调研报告和成熟的修改草案,力争《杭州市公路条例》《杭州市船舶防涌潮防洪防台安全管理规定》《杭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列入明年立法正式项目。

(三)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规范交通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要求,提高目录编制的科学性。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编制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并组织实施。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水平,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将涉企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及结果运用。组织参加省市法制工作“最佳实践”评比活动。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的流程管理。

二、加强交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持续深化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清廉交通建设要求,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工作要求,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做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工作为抓手,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不断改进和优化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治理。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杭州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工作指引》和风险防范等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基础。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规范执法演示片拍摄,为一线执法提供标准化指引。严格遵守执法办案期限,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加大对违规撤销案件等问题的监管。

(三)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根据省裁量基准修订原则,结合杭州交通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修编杭州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及时录入数智执法平台,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自由裁量基准统一性、科学性、合理性。

(四)全面实施“法治护航亚运”保障工程。以场馆周边、萧山机场、火车站、西湖景区、地铁等重点区域为着力点,开展出租车、网约车、站外组客、“两客一危”、内河营运船舶燃油质量等专项执法整治。严厉打击“百吨王”,杜绝“双百”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加强源头治理,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一)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不断完善“教科书式执法”建设。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扁平化指挥体系,增强基层行政执法的整体性和协作性,提高对执法案情的快速反应、迅速处置能力。建设职业化的行政执法队伍,探索执法绩效评价。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加强对市县两级评查数据的应用,发布错题本,按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提升全市办案质量。开展严重违章违法行为的预防性研究,杜绝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强化执法队伍练兵。组织参加第三届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结合执法服装换装,开展执法队列会操练兵,展示执法队伍新形象。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实操基地创建,提升队伍培训实操性。夯实法制审核力量,重点开展法制审核员专项技能考核,整体提升法审质量水平。

(三)推进基层站所规范化建设。全市交通运输基层站所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100%覆盖,探索建立基层站所长效建设机制。开展执法绩效评价,构建“队、大队、中队”三位一体的执法绩效评价体系。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权力运行。要切实履行案件办理审核批准主体责任,严格对立案登记、违法事实认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关键环节和措施进行把关。健全行政执法督查机制,建立执法监督员队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暗访检查。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季度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四、深化交通执法数字化改革

(一)积极打造数字执法室升级版。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内部工作机制,完善“指挥中心+数字执法室”二级指挥架构建设,配套制定数字执法室运行机制,推动“指令流转、数据研判、基础支撑”等重点工作闭环运行。鼓励在区、县(市)开展“数字执法实验室”试点探索。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加快数智执法装备配备应用,非现场执法占比力争提高到50%以上。

(二)加快重点场景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数字打非、网约车查处、百吨王智能分析、无人机巡查、网络预约处罚、巡游出租车电子围栏等场景应用,推动执法提质增效和执法机制重塑。结合巡游出租车油改电的契机,重点开展出租车违法行为自动分析场景建设。定期组织一线执法队员开展数智执法培训学习,培养懂业务、会研判、有技术、能指挥的“数字”人才。

(三)推进数字交通建设试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抓好省厅揭榜项目“便民办”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优化场景内容。加快推进“客运车辆违规上客治理(二期)”场景的研发及“执法一体化”“重点领域责任落实”场景的深化应用。继续总结提升水上非现场执法示范区建设。

五、加强法治保障能力建设

(一)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学法活动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制定《杭州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学法讲法方案》。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要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执法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结合新一轮改革,举办执法人员任职宪法宣誓仪式。

(二)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议达到100%。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率达到50%以上,行政诉讼案件案中调解率达到10%以上。推行说理性执法,提升现场化解矛盾的能力,促进案结事了,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持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重点抓好案例分析,加强行政败诉案件风险防范的指导,查找易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推进选聘优秀法律顾问,做到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公职律师培养,打造“杭州交通公职律师讲师团”品牌,推进公职律师参与重大交通执法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其交通法律尖兵作用。鼓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培养公职律师。

(四)擦亮普法宣传品牌。持续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持续实施“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活动。持续打造“少年海事学校品牌”、 “鲁金华”调解工作室、余小交工作室、“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普法课堂等普法和矛盾调处品牌。

六、推进信用交通建设

(一)大力推广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重点推进道路运输、水运、港口等领域的信用评价,配合开展交通运输信用评价后评估研究工作。

(二)创建信用交通示范城市。根据部省关于“信用交通市(区、县)”建设活动的要求,组织开展信用交通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为主要形式,积极倡导“诚实守信,一路畅行”理念,着力构建公平有序、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以信用手段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更好服务城乡区域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出行,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诚信支撑。

(三)探索深化信用监管应用。推进信用查询办、承诺办和分类管,积极推动各领域和地方的特色和个性化应用。配合推进信用治超和重点船舶监管应用场景。组织申报全省信用交通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

(四)拓展钱江分信用交通新场景。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和钱江分信用评价体系,为出租车司机群体赋予钱江分诚信勋章,为获得高等级勋章的出租车司机提供停车、维修、加油、保险等领域的信用激励政策。探索拓展网约车出行信用优惠场景和租车领域信用便捷场景。推动“信用变现”,以“政银合作”为载体加强守信正向激励措施,丰富信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