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现将已注销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予以公告。
附件: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注销通知书.pdf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