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21-0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8-16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

杭州市交通运输系统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度)

  • 发布日期:2021-08-16 19:14
  • 访问次数:
  •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抽查对象

抽查部门

抽查类别

省权力事项库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意见建议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牵头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车辆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使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情况及档案符合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周期和频次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标准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对已经核准车辆的维护和检验情况、不符合相应综合性能技术标准的车辆使用情况、已经核准的场地或者设施设备等许可条件改变情况的行政检查。


参与

税务部门

纳税情况检查

对纳税人的行政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行政检查。


2

 

网约车平台公司

牵头

交通运输部门

网约车平台公司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线上提供服务车辆情况的行政检查。


参与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行政检查。


3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牵头

交通运输部门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使用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使用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改装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已经核准车辆的维护、检验、综合性能技术标准、经营场地和设施设备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达到《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档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行政检查;

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情况的行政检查。


参与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行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