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21-0035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交提〔2021〕42号 公开日期: 2021-05-31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富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1-05-31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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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市交通运输局
  •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郑兰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以及规范杭州市地铁车厢安全监控设施的建议》(富8号)收悉,经我局主办,市公安局、地铁集团会办,现将有关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轨道交通视频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目前,杭州地铁已建成运营1号线、2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和16号线,经排查1号和2号线部分车辆有在车厢扶手上设置广告盒,其余新的线路所配车辆没有设置广告盒。根据杭州地铁投用的车厢制式,每节车厢均安装有两个及以上监控摄像头,符合现行地铁列车设计标准。其中5号线、6号线、7号线、16号线的所有车辆均安装全景摄像头,监控范围广、效果佳;1号线、2号线、4号线部分车辆由于采购年限较早,使用的是模拟摄像头(其中1号线80列、2号线27列、4号线29列),基本采用交叉对摄监控的方式布设,以此对车厢形成全方位监控覆盖,但受限于监控摄像模式,扶手杆上方广告盒的确有可能对视频监控造成遮挡。

二、地铁车厢广告及视频采集有关标准规范

目前,全国地铁车厢的监控设置及信息采集有关要求主要依据为公安部门下发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要求》《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等。现杭州地铁车厢广告主要有车厢平面广告、扶手杆上方广告盒和手拉环广告牌三类,在广告项目实施前严格对标地铁相关规范,充分借鉴行业有关做法,符合现行地铁车厢布局和消防等要求。目前,国家、浙江省及我市尚未有明确的地铁车厢广告设置的相关国标或行业标准。

三、轨道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以及《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交通运输局执法队、公安局地铁分局、城管局轨道和公共事业执法队、消防支队等分别对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安全、反恐、消防等进行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目前交通局执法队已对杭州已经开通运营的7条地铁线、167个地铁站开展了两轮全覆盖检查,月均出动执法人员超200人次、检查站点超40站次,并积极联合地铁公安和城管轨道和公共事业执法队等横向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和约谈,共同督促运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和反恐主体责任。

针对建议中“部分车厢扶手处广告设施体积过大,对监控设备存在一定程度的遮挡问题”,我局已联合地铁公安定期对监控视频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此类情况,立即督促地铁集团做好整改工作,保障监控效果。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快“数智交通”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目前,我局正积极抢抓数字化改革机遇,依托交通强国示范城市杭州数字试点任务,做好“数智交通”+“平安交通”的深度融合,将交通行业安全监管的客运、货运、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应急保障、综合治理、安全监管纳入数字化改革的整体系统框架中,全面提升安全应急保障和交通综合治理能力。

(二)完善法规标准,推进智慧安防管理相关法律标准制定。目前,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等已着手开展我市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相关标准规范正在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

(三)开展专题研究,加快旧车监控设施改造等工作。地铁集团已制定工作计划,待广告合同到期后,邀请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指导开展后期广告设置工作,并结合车辆使用年限和架修情况,着手开展旧车监控摄像头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研究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地铁公安、城管轨道和公共事业执法队等横向部门,加大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共同督促运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管理和反恐主体责任,为服务保障好亚运会,建设“重要窗口”展现“头雁风采”贡献杭州交通力量。

感谢您对杭州交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鹏,联系方式:13216106888,传真:85889996。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