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20-000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3-04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

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发布日期:2020-03-04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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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4.建设地点:杭州市和绍兴市

5.建设概况:工程起点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红山村附近,设南阳枢纽接杭州中环(G104),往东设隧道下穿机场规划范围并跨河庄大道,之后沿萧山红十五线高架,向东依次跨规划头蓬路、梅林大道、钱江通道,跨过世纪大道后与红十五线分离转向东南至杭州绍兴界,进入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在绍兴境内沿新东线设高架桥,跨钱滨线、柯海公路和兴滨路,于滨海大桥北侧跨曹娥江后再回到新东线上,进入滨海新城,继续往东跨越越东路、越兴路、嘉绍通道高速公路后,进入杭州湾上虞工业区,继续沿新东线设高架跨越长海公路、进港公路,设上虞服务区后至上虞余姚界顺接杭绍甬高速公路宁波段二期。路线全长约52.7km,其中杭州段长约23.3km,绍兴段长约29.4km。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标准宽度34.5m。绍兴境内设置2条互通连接线,为越东路互通连接线和崧厦互通连接线,全长约15.8km。

6.项目总投资:约288.37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全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不涉及古树名木、国家及地方保护动植物。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柯桥区和上虞区曹娥江水源涵养类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沿线动植物资源等。

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村庄、学校等,其中村庄22个,学校3个,五保供养中心1个,具体详见表1。

表1  工程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相对

位置

与中心线最近距离(m)

序号

环境保护目标

相对

位置

与中心线最近距离(m)

区县

名称

区县

名称

1

萧山区

坞里村

北侧

23

14

萧山区

协谊村

匝道两侧

8.5

2

南阳街道五保供养中心

路南

35

15

钱塘新区

义盛村

路北

48

3

永利村

匝道西侧

7.5

16

新庙前村

匝道西侧

8

4

赭山小学

匝道西侧

116

17

萧山区

老埠头村

路北

42

5

哇哈哈幼托所

匝道西侧

115

18

德北村

路南

25

6

赭山中心幼儿园

匝道西侧

155

19

团结村

南侧

39

7

红山村

匝道两侧

8.5

20

新梅村

路南

34

8

赭东村

两侧

21

21

梅东村

路南

32

9

东风村

路北

18

22

永安村

匝道路西

23

10

雷山村

路北

28

23

永乐村

匝道东测

11

11

雷东村

路北

59

24

兴围村

路西

56

12

和顺村

路南

31

25

民围村

两侧

50

13

义南村

路北

32

26

上虞区

世海村

路东

22.5

工程沿线评价范围内规划的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详见表2。

表2  工程沿线规划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规划保护目标名称

桩号范围

与道路中心线/边线距离(m)

现状情况

1

村庄建设用地

-K1+000~K0+000

40/20

坞里村、永利村

2

规划学校用地

-K0+167~K0+000

380/350(主线);

50/30(匝道,隔绿化带)

工业企业

3

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K0+000~K1+756

106.5/90

永利村、赭东村

4

K0+000~K0+200

34/28(匝道)

红山村农居

3.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沿线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曹娥江、谢盖河等虞北河网水体以及义南横湾、生产湾、梅林湾等萧绍河网,具体详见表3。

表3  工程沿线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县(市、区)

水系

水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水环境功能区

目标水质

上虞

曹娥江

曹娥江

钱塘281

萧山

萧绍河网

萧绍河网

钱塘336

先锋河、义南横河

萧山

萧绍河网

萧绍河网

钱塘337

永丰河

生产湾

外八工段直河、梅林湾

义南横河、二十二工段河

柯桥

萧绍河网

红旗闸江

钱塘340

柯桥/上虞

曹娥江

曹娥江

钱塘281

上虞

钱塘江

虞北河网

钱塘366

七六丘中心河

西一闸干河

滨江、沥北河

百崧、崧北河

盖南、盖北河

4.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服务区及周边6km2范围内的地下水。

5.土壤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服务区及所在区域及周边50m范围内的土壤。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生态环境:主要表现为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植被的破坏,对沿线动植物的影响,对沿线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水土流失影响、桥梁施工段水生生态的影响等。根据分析,在采取相应的生态减缓措施后,工程实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此外,根据工程线位方案比选和环境合理性论证,工程经过生态保护红线段线位方案具有“唯一性”,并采用“无害化”方式穿越,符合国家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

2.声环境:道路施工过程的不同阶段将使用不同的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通过采取隔声围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能够有效减轻施工期的噪声影响;运营期噪声影响主要为道路交通噪声,噪声预测表明,本工程建成后,沿线声环境质量较现状有所下降,部分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超过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和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拌和站扬尘、沥青拌和站以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扬尘和沥青烟废气均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营运期废气主要汽车尾气、服务区加油站废气、服务设施食堂油烟废气等,由于公路沿线较为开阔,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道路运营后汽车尾气影响相对较小,公路沿线及隧道口敏感点环境空气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加油站和服务设施食堂油烟废气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4.地表水环境: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过程的钻渣和泥浆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物料受雨水冲刷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如处理不当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及桥面径流水,沿线服务设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服务区加油站废水、检修废水等)等,废水经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具备条件的纳入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全部回用,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此外,根据预测,曹娥江大桥等跨河桥梁的建设不会对跨越河段的水文情势产生较大的影响。

5.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工程弃方、生活垃圾,如处理不当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各服务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机修间产生的废旧轮胎、包装物、废金属零件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加油站产生的油渣、机修间产生的废机油、废水站产生的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有合理可行的处置去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地下水环境: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废水处理设施事故工况下渗漏对地下水的影响以及隧道对地下水的阻隔影响,根据预测分析,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工程实施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7、土壤环境:主要为服务区加油站事故工况下汽油或者柴油等液体物料泄露造成的服务区及周边土壤石油烃污染影响,根据预测分析,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工程实施对服务区及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8.环境风险:主要包括车辆本身携带的汽油(柴油)和机油泄漏,排入附近水体,造成水体污染事故;化学危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毒有害固态、液态危险品发生泄漏或易燃易爆物质引起爆炸,引起空气污染、水污染、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服务区加油站油罐泄漏,引起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根据预测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后,能够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临近敏感点路段采取设置隔声围挡等措施;物料堆放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渣土等及时清运,采用封闭式车辆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尽量租用沿线民房、厂房,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当地污水系统;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尽量减少占地、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做好植被恢复等工作;优化曹娥江大桥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得设置施工场地等临时工程,尽可能减小对曹娥江水源涵养功能的影响。

营运期:通过优化设计、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路段设置隔声屏障、对超标敏感建筑进行通风隔声窗改造、加强道路路面维护和绿化、禁鸣、规划控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影响,确保沿线居民声环境能够满足相应的要求;加强路面清扫维护,减小扬尘、路桥面径流水的影响;沿线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废水收集及处理装置,具备条件的就近纳入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暂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全部回用,不直接排入环境;各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收集及暂存设施,生活垃圾和一般固废纳入区域生活垃圾处置系统,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服务区特别是加油站和废水处理区域应按照相应的要求做好防渗、漏措施,防止事故泄露造成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通过加强桥梁防撞护栏、敏感水体跨河桥梁设置事故应急收集装置、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小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绍甬高速公路(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工程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和《浙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中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与杭州市、绍兴市总体规划以及沿线区域城乡总体规划基本是相符的,用地符合杭州市、绍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涉及2处生态保护红线,根据论证分析,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段线位方案是唯一的,基本采取无害化形式穿越,符合“三线一单”等相关管控要求。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促进杭州湾产业带进一步发展,加快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大湾区建设。

工程严格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使当地能够维持目前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2020年3月5日  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122号       联系电话:0571-89900981(尹工)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14幢     联系电话:0571-86801702(李工)

审批部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   联系方式:0571-28903371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发布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