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6-0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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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9〕37号文批复,杭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杭交复〔2019〕19号文同意本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业主为杭州余杭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委托,招标人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代建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交通信息网(http://tb.hangzhou.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工可推荐方案把临平段现状沪杭高速公路中心线整体往南平移约50m,平移后与老路(老路将废止)净距约5~10m,走向基本与现状沪杭高速公路平行,路线从海宁段的京杭运河二通道段的起点开始往南偏,至K9+197(现状沪杭高速公路桩号K9+544)开始全部偏离出原高速公路范围,全线采用高架桥梁依次跨越东湖南路、东湖快速路、余杭互通(迁改),南大街、迎宾路(改地面)、东西大道后,又偏回与沪杭高速公路相接,终于杭浦高速分离桥附近,设计终点桩号K12+137(现状沪杭高速公路桩号K12+584),本项目全长约3.04公里,主线设连续高架桥长约2746.5m。并对现状余杭互通进行迁改,使其与东湖快速路交通具有转换功能。

在本项目实施期间,为了沪杭高速公路的保通,拟在现状沪杭高速公路的北侧设置保通便道1处,保通便道从迎宾路西侧约200米开始,往西跨越乔司港河道后,在杭浦高速跨线桥西侧约300米接回现状沪杭高速公路,便道全长约1.1公里。

本项目主线按照上层高速公路高架桥+下层地面道路的方案进行建设,新增下层地面道路(浦运路)全长约2.478公里,设置中桥45m/1座;并对尚未实施的迎宾路剩余段(长约707m)、南大街剩余段(长约766m)进行一并建设实施。

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为27.8亿元(其中高速公路部分约23.5亿元,南北向规划地面道路(迎宾路、南大街)部分约1.4亿元,浦运路约2.9亿元)。

2.2技术标准

2.2.1主线

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34.5m,设计速度为120km/h,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公路-I级。

2.2.2地面道路

(1)浦运路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51m。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城-A级;

(2)迎宾路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58m。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城-A级;

(3)南大街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30m。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城-A级。

2.2.3保通便道

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5.5m,设计速度为80km/h,设计车辆荷载采用公路-I级。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设1个标段,即第CS01标段:本项目主线工程: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保、水保、景观及环境保护设施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管理养护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互通设施、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交安设施、房建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及地面道路浦运路、迎宾路、南大街及保通便道等的初测初勘、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后续服务、相关科研及专题报告等全部工作。

2.4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设计勘察事先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45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3)合同签订后50天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

(4)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5)根据设计初审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最终稿;

(6)征地拆迁图编绘: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15内完成,如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线位有所变动应在批复后的7内进行修改完善;

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一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下午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交易证或CA数字证书或IC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一套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1楼大厅)洽购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工可资料),售后均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本标段补遗书约定时间为准。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具体开标室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开标当天1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布的为准。

5.3 投标人须携带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交易证或CA数字证书或IC卡至开标现场,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刷卡签到。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杭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交通信息网(http://tb.hangzhou.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杭州市朝晖路122号

邮 政 编  码:

310014

联   系   人:

尹晔

电        话:

0571-89900981

传        真:

0571-89900981

电 子 邮 箱:

yinye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1303室

邮  政   编 码:

311100

联    系  人:

赵精莉

电        话:

0571-85867390

传        真:

0571-86727563

电 子 邮  箱:

137238226 @qq.com


 

招标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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