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杭州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日期:2018-02-2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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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综合交通信息中心

    2月27日下午,我局召开杭州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新闻发布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胡斌,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胡红生,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孔冬艳,市公交集团副总经理翁军,市地铁集团副总工程师兼运营管理中心主任黄先锋参加会议。市交通运输局新闻办主任杨续葛主持。

    为进一步方便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落实2018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市交通运输局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杭州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2018年3月1日起,持证残疾人均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以下是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及政策调整情况:

    一、杭州市持证残疾人基本情况

    按照2014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残标准,持证残疾人共六大类,即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每类四个等级,共计24项。

    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重度残疾主要包括残疾一级和二级。

    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市持证残疾人约20.17万人。按杭州现行政策,43%持证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地铁,18%持证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

    二、杭州市现行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的优惠政策

    地铁:重度残疾人、部分中度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免费乘车残疾人包括视力、智力和精神类中一至三级,其他种类的一级、二级。范围包括杭州地区,即10区3县市。

    公共汽(电)车:规定等级的残疾人免费乘车。规定等级残疾人指肢体、听力、言语、精神、智力类一级和二级,视力类一至三级,向杭州公交申请办理《助残免费乘车卡》。范围包括杭州主城区及萧山、余杭。

    根据现行政策,中、轻度持证残疾人无法享受免费乘车优惠。

    三、调整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政策情况

    近年来,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案建议扩大杭州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的范围,覆盖全部持证残疾人。《杭州市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公共交通补贴服务项目,提供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公共汽车、电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或减免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为加快落实我市“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免费问题,我局会同残联、财政、物价、城投、地铁和公交等部门与单位,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多方听取意见,反复酝酿研究,制定了《关于杭州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杭州市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政策,扩大了免费乘车对象和乘车范围。凡杭州市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非杭州市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一级和二级的各类残疾人)都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范围包括市内普通地铁、市内普通公共汽电车和公交水上巴士,并经市交通运输部门统一编码,确认纳入免费乘车范畴的市内公共交通线路。

    残疾人凭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办理助残免费乘车卡,在条件具备时换发智能残疾人证直接开通免费乘车功能,刷卡乘车。

    免费乘车只限使用有效证件的残疾人本人,乘车时须主动出示。如发现冒用他人残疾人证或使用伪造、变造残疾人证等违规行为,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企业有权取消免费乘车,并通知有关部门对违规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临安区、建德市、桐庐县和淳安县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