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17-000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12-18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示清单(截至2017年12月)

序号

收费项目编号

收费项目

收费项目

性质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执收单位

备注

1

S33-2000-18

杭州萧山机场公路

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

1.杭州萧山机场公路主线收费站对驶离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方向的车辆单向收取杭州萧山机场公路通行费调整为20/车次(以一类车为例,下同)。

2.杭金衢高速公路新街(互通)收费站对驶离杭金衢高速公路的车辆单向收取杭州萧山机场公路通行费调整为15/车次。

3.沪杭甬高速公路萧山机场(互通)收费站对驶离沪杭甬高速公路的车辆单向收取杭州萧山机场公路通行费调整为15/车次。

4.沪杭甬高速公路机场收费站对驶入沪杭甬高速公路的车辆单向收取杭州萧山机场公路通行费调整为15/车次。

5.在杭州萧山机场公路连接坎红路匝道处新设置收费站,对驶入、驶离杭州萧山机场公路的车辆双向收取杭州萧山机场公路通行费10/车次。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萧山机场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浙政办函〔201631号)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

S33-1999-04

320建德段收费公路

政府还贷收费公路项目

 

320国道369K+475处(新安江镇淤合村)设置收费站,采取双向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所列标准乘3执行。

1、二三轮摩托车(含轻骑)2/车次。

220座以下(含20座)和2吨以下(含2吨)的客、货汽车及简易机动车5/车次。

350座以下(含50座)和5吨以下(含5吨)的客、货汽车10/车次。

450座以上和10吨以下(含10吨)的客、货汽车15/车次

510吨以上的车辆(含大型平板车、特种车)按行驶证规定的载重吨位(特种车自重吨位)计征。超过40吨以上的部分按50%计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路“四自”工程320国道建德至淤合至龙游会泽里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浙政办函〔200010号)

建德建通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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