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67/2017-001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7-11-29
发布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政策解读:

2017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2017-11-2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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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按照《2017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2017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夯实加强基础工作,扩大公众参,加强政策解读,助力交通中心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一)严格审查公文公开属性。在公文办理程序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主动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
  (二)进一步落实会议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进行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反馈。
  (三)严格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登记备案工作。
  (四)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全市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清单体系建设工作。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更新、明确和落实各栏目内容提供和审核责任,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提高重点工作效果
  (一)明确参与事项范围,扩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重点围绕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部署和出租车改革等重要政策措施出台及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渠道。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认真落实“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责任主体和及时解读要求,做好权威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主动管理社会预期。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在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的同时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不断增强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解读程序,创新解读形式。在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定向定调”引导舆论的同时发挥自媒体及时、灵活、针对性强的优势。
  (三)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切实抓好重点信息发布。城市国际化、后峰会成果、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杭州都市圈建设、交通治堵、深化行业改革、最美行业创建、智慧交通建设和重大节假日出行及台风、洪涝、大雪等突发性事件应急抗灾举措。
  (四)办好《杭州交通舆情周报》,做好舆情处置工作。按照国办发〔2016〕80号文件明确的舆情收集重点,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重点围绕“两会”、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突发事件等,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针对重要舆情,做好与宣传、网信等部门报告和协作联动工作,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和网站的沟通联系,着重提高舆论引导和回应的及时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