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路管理局汛期防御公路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发布日期:2008-10-2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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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为及时处置汛期公路突发性地质灾害,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结合我局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公路地质灾害发生时间段及防范重点
   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梅雨季节、台风季节和雨雪季节这三个时期。
  梅汛和雨雪季节由于长期降雨(雪),土壤含水处于饱和状态,在降水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山区风化残坡积土体滑坡为主的地质灾害;台风季节降雨强度极大,由暴雨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灾害将会发生;由于降水(雪)之后气候变化,公路边坡极有可能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险情。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点,以及地质灾害发生的历史频度和强度,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区为淳安、临安、建德、桐庐、富阳山区。这些地区地层古老,岩性较破碎,且近年劈山修路工程活动较多,地质灾害发生率较高,应列入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工作方针,在现有公路工程条件下,针对汛期可能发生的地质、自然灾害,造成对公路破坏或阻碍公路的通行情况,按照“掌握信息,自行到位,沟通情况,分级负责”的处置原则,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路的及时畅通。
  三、组织机构
  建立汛期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组织,保证公路通行状况及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极快的传递,处置措施的及时落实。市公路局建立汛期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挂帅、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成员与局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同),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总师室、养护设备处、路政(安保)处、县乡处、财务处、宣传处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并成立汛期防御地质灾害抢险大队(与“三防”应急抢险大队合并使用)。各县(市)、区、市郊公路管理处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汛期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协调小组,并组建应急抢险分队(可与“三防”预案应急抢险队伍合并使用)。
  四、工作职责
1、市公路局汛期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⑴  贯彻落实省、市有关部门的指示,指挥和组织本单位防御保障工作;研究和确定汛期地质灾害期间的工作重点、制定防御保障措施,全面部署汛期防御工作任务。
⑵  对山区公路易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和高边坡、易诱发滑坡、坍方、水毁、松动土体和危岩等路段设立警示牌,明确责任人。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破坏应及时制定应急措施,下达应急处置的工作指令。
⑶  快速地调度应急人力、物资和设备,组织指挥对突发灾情的应急抢险工作。深入基层检查、督促抢险工作的落实。
⑷  及时上报公路上的突发性险情经过及造成的破坏情况,应急抢险工作的进展和落实、公路畅通等状况。
2、各县(市)、区公路段、市郊管理处汛期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协调小组。
⑴  及时上报辖区内公路上的突发性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按上级要求部署和落实保障防治工作与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落实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⑵  制定本级汛期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应急预案,在突发情况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抢险。
⑶  落实防治工作所需的物资、设备,并保持完好、可用。
⑷  组建汛期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应急小分队,明确人员及通讯联络方式,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⑸  详细调查、记录公路遭受破坏的时间、地点和受损情况。
3、应急抢险小组。
⑴  认真仔细地做好公路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公路的通行情况。
⑵  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处理可以处理的危情,处置不了的要做好临时警戒和疏通工作。
⑶ 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做好巡查车辆、养护车辆、器材的维护工作,并准备适量的抢险器材及必要的警告、禁令标志。
  五、组织实施
1、防灾前准备工作
⑴  在汛期来临之前,要加强公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桥梁、隧道,要及时排除隐患,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排适当的人力监控。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隐患点要及时组织勘查和治理。
⑵  由市公路局牵头,联系各县(市)、区交通局作好对重点部位及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病危桥不能通车的要设置禁止通行标志,有限载要求的设置限载标志,对施工的路段要做好“三度一排”工作,保证车辆通行条件,并设置规范的施工安全标志,对影响通车的施工路段要停止施工,并保证通车。
⑶  各级路政机构在接到灾害预报前停止占用、挖掘、跨越、穿越、增设平交道口及公路接线接坡的审批。
⑷  做好抢险人员、车辆、器材、物资的落实工作,保证应急抢险工作的及时到位。
2、汛期防御的保障工作
⑴  各级公路部管理部门应坚持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和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传达下去,同时坚持日报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保证信息畅通。
⑵  路政部门加强巡逻、值班,高速公路路政中队要24小时值班、巡逻,各路政大队要派人24小时值班,对车辆的突发性事故要及时,有效地处理,并做好现场公路疏通工作;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要做好现场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
⑶  各公路段要加强公路巡查,并安排24小时值班人员。应急车辆、设备、器材及物资准备就绪,随时听候调遣。
⑷  在接到地质灾害险情预报后,应组织力量,做好各项抗灾抢险准备工作。在接到险情后,指挥人员要迅速到位,紧急招集应急抢险力量,并组织实施,以保障公路及时畅通。
⑸  在抢险工作结束后,组织好人员的有序撤离工作,并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六、抢险的物资、设备
1、局养护设备处负责1座33米钢桥作为应急抢险之用(瓶窑战备仓库内),并负责架设应急钢桥,出库和安装在24小时内(不包括路途时间)。
2、市郊管理处统一准备抢险装载机、运输车辆,禁告(令)标志及辅助车辆,发生突发事件,随时上路抢险。
3、其它各公路段准备抢险人员和抢险用的必要物资、器材,遇单位受灾后,即能及时组织抢险或接受上级指令,奔赴现场进行抢险。
  七、其它。
1、抢险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写出抢险工作情况,反映抢险工作的先进人物,报请上级组织嘉奖,对抢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2、抢险工作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时归库,以防第二次抢险工作需要。
3、公路局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局办公室:85455410  85455390  85455242(传真);养护设备处:85455392  85458329;路政(安保)处:85455395  85455393;县乡处:85452439;总师室:85452442。